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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owing posts from March, 2008

開放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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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連兩日的前荷李活道已婚警察宿舍開放日完滿結束,是次開放日反應良好,吸引數千人前來參觀。這次開放日的目的是希望大眾對該址的歷史加深了解,尤其是有關中央書院的遺跡。小弟在是次開放日亦學習了不少東西,先是舉辦大形展覽活動的經驗,其次是面對突如其來的事件。 最令小弟深刻的是有部份參觀者抱着不太友善的態度向工作人員「質問」。面對這一類的參觀者,當然不能「以惡相向」,惟有以一個較為開放的態度向發問者解釋。不啻,絕大部份的參觀者都是對文化保育充滿熱誠。那些曾在該宿舍居住過的街坊道出一些鮮為人知的歷史資料,對我們來說意義甚豐。 比較有趣的資料是有人說該址可能有一條秘密通道,但由於通道位置已有一堵牆,通往哪裡已無從稽考。此外,出土文物中的日本銅錢「寛永通寶」為何會出現在該址又是另一個迷團。「寛永通寶」鑄於1620年,中國歷史上曾經記載過在沿海地區發現這種錢幣,當時的清朝皇帝曾下令設查,但可惜無疾而終。早期香港曾經有日本人居住,亦在該址開設過雜貨店及理髮店,那個銅錢是否與這班日本人有關相信需要進一步的考證。 總的來說,開放日是一個難得的經驗。雖然是辛苦了一點,但見市民大眾對文物保育的意識愈來愈高,再辛苦也是值得。

法律面前(二)

問題 1. 如果你搭的士得張五百蚊,司機又冇散紙,你可唔可以唔俾錢? 2. 一間打開門做生意的商店,有冇權唔賣野俾你? 3. 你可唔可以用全部由一毫或兩毫組成的散銀去買野? 答案 1. 根據香港法例,的士司機只需要攜帶100蚊散紙。只要你一上車,無論司機有沒有足夠散紙(至少一百元),你都要俾車資。 2.商店係有權唔賣野俾任何人,就算你有錢,如果物主覺得OFFER唔口岩都可以唔賣俾你。 3.法例規定,如果你要用全部由一毫或兩毫組成的散銀去買野,最多可以使用2元,即20個一毫或10個兩毫。

鈍感力

鈍感(insensitivity),是敏感的相反詞。當大部分人想及敏感有多方好處的時候,日本作家渡邊淳一卻認為鈍感是一種良好的人生哲學。作者就鈍感所帶來的好處舉出多個例子,比方說一個僱員被上司責罵,通常第一個反應都不是味兒,放工後甚至會為此而耿耿於懷,亦可能會跟同事訴苦。但如果一個擁有鈍感的人,不會時時刻刻把上司的責罵放大,更不會因負面的心情影響工作,處之泰然的心態對日後的工作反而更加有利。再者,一些人經常會無故被人中傷,作者對此的看法是:妒忌的人,無論在能力上或者是整個人生中,通常都不會比被人中傷的那位好。所以當我們受到中傷的時候,不要費煞思量找出「元兇」,反而要因受妒忌而沾沾自喜,因為你的人生比別人幸福。 鈍感其實是一種與生俱來的能力,有些人吃了不潔的東西也沒有異樣;有些人天氣變了也不需更換衣服。作者分析到女性的鈍感往往高於男性,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女性在經歷過男人無法想像的生育過程之後,竟然會再想生孩子,這除了是一份女性獨有的母愛之外,就是沿自一份鈍感。 香港人給人的印象是靈活、反應快。嘗試鈍感,或許會為我們帶來意想不到的效果。

法律面前

法律這東西,我一向不感興趣。原因主要是法律用字艱深,亦與一般寫作語言有異,彷彿是新世代流行的「火星語」。這個觀念最近漸漸被打破,沿於最近修讀的法律翻譯課堂。上過第一課後,驚覺自己對本地法律的無知。堂上最令我深刻的是老師的一席話:「中國人有句說話叫生不入官門,我就唔係好認同。如果你連法庭都未去過就唔係好似樣,係法庭上面你可以見識下人可以去到幾無恥,亦有些人會申張正義。」 法律用語之所以與別不同,不能引起歧義之餘,還有香港法律是跟隨英國的普通法,所以在翻譯上難以做到盡善盡美。再者,有近七成的律師認為,以英語作為法律文件的主要語言忽較合適。盡管回歸後漢語地位有所提升,在法律上,英語還是獨佔鰲頭。以下兩個例子是我上課是一些有趣的實例,大家不妨看一下: 1)The contract is to be executed within this year. 2)Causing any addition outside the designated area constitutes and offence. 3) 襲擊與歐打在法律上的分別 1) Executed 解作簽署 2) 第二項是一位小販在路邊賣貨時被控告,Addition 一字在法律上可解作「增設工程」。小販辯稱「工程」是指大型建設,法官卻認為addition可指貨物,最終小販被判有罪。 3) 襲擊不一定有身體接觸,當事人遭人恐嚇受驚在法律上也可解作襲擊。歐打是有身體接觸。

字幕

這是我第一次做的字幕,做過才知道這麼難。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pBWG0WmYXI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