佔與被佔

仔唔怕老豆,學生唔怕老師,罪犯唔怕差人,這似乎是香港最新的寫照。當有部分人已經對法治不尊從,甚至不理判決,我們的社會,是否本未倒置?

追求民主的理想是崇高,但要犧牲別人的生活來成全,是否合理?追求民主人士認為他們為了別人的未來,甚至是下一代挺身而出,犧牲是必然。如果這是民主的真諦,我實在不敢苟同。我完全明白他們希望有一個所謂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制度,但他們有沒有想過用這種手法去爭取,到頭來可能連僅餘的也沒有,甚至要大多數人陪葬?如果社會還未出現一面倒對他們的支持,誰是大多數?

需要知道,理想與現實是有一定的落差,你在追求烏托邦的同時,可否想一下別人因為你的追求而一步步走向地獄。所謂的民主, 是否就是這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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